今天是:
为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关于推进全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用”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政办发〔2016〕115号)和《关于武进区教职工全员岗位竞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武教管〔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机制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建立公平竞争,择优聘用,能上能下的聘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岗位聘用制,优化岗位设置管理体系,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丰富学校内涵,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竞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公开竞聘的原则。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需设岗,优先保障教学需要,严控学校非教学岗位,实验员、图书馆管理人员等教辅岗位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设置。岗位设置提前向广大教职工公开,聘任过程公开,应聘名单和聘任名单公示。
(二)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在聘任过程中,教师与学校之间实行双向选择,教师与教师之间进行公平竞争。学校校长作为本校教师竞聘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实施岗位聘任须优化配置、任人唯贤、择优聘任。
(三)严格考核、“协议”管理的原则。学校按照《教职工岗位聘任协议》(附件1)的要求,聘期考核重点突出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工作绩效以及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成效等。同时通过学生评、同行评、学校评等多种方式,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考核评价教职工。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符合《教职工岗位聘任协议》要求的人员才可以参加校级竞聘。
(四)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体现教职工在岗位竞聘中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产假、残疾、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即至当年7月31日,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专技副高岗以上女教师申请55周岁退休的),师德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的教职工要优先聘任。
三、实施对象
全校在岗教职工(含备案聘用人员、代课教师)。
四、岗位设置
根据国家课程计划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教学(教辅)岗位,建立健全教师满工作量制度(教师工作量标准参见附件2),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根据教育局核准的教职工岗位数(学校编制核定测算表参见附件3),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明确各岗位职数。校级领导、会计室主任、当年度新配置教师、经学校考核通过的调入人员,由学校直接聘任。外借人员和长病休人员不参加校级竞聘,学校不设岗。顶岗交流教师在交流学校设岗聘任。
五、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资格条件。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协议》的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4——<武进区嘉泽初级中学聘任岗位职责>)。
4、愿承担满工作量的工作,一线教师必须同意承担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工作等学校安排的工作,拒绝担任以上工作,视为不服从工作安排。
六、竞聘程序
全员岗位竞聘分校级竞聘和区级竞聘,先进行校级竞聘,再进行区级竞聘。
(一)根据“按需设岗、综合考评、竞聘上岗、有序分流”等环节,开展“校级竞聘”工作。
1.学校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组织实施学校岗位竞聘工作。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伟
副组长:商战军 邢亚春
成 员:吴志方 陆忠元 王黎明 万小东 朱文静 周建芬 孙华芳
聘任工作争议调解小组
组 长:商战军
成 员:戚小梅 王黎明 刘卫忠 张国文
2、经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定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岗位职数、岗位职责、聘任条件等。竞聘方案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领导小组确定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待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3.教职工根据竞聘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应聘岗位意向书(嘉泽初中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5),原则上要申报原任教班级的原任教学科。
4.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参照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协议》要求,对教职工全面考核评价。通过人员参加校级竞聘。
5.学校组织公开竞聘。通过公布竞聘意向、公开述职、民主测评、领导小组集体商议等环节开展竞聘工作。
①根据教职工岗位申请, 经聘任工作小组审查后, 符合岗位条件且不超出岗位数, 学校可以直接聘任。
②教职工申请的岗位数超过学校设置的岗位数, 必须参加竞聘(竞聘者陈述本人对做好本岗位的工作思路、办法、岗位绩效目标和措施,本人优势和诚信承诺。时间:3分钟以内), 由竞聘产生聘任岗位。(综合测评方案见附件6)
③竞聘未成功者,由学校协调上岗,协调未成则为校级落聘,参加区级竞聘。
6. 公示竞聘结果。公示期为一周。
7.公示无异议后,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学校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教职工岗位聘任协议》,正式确认工作岗位聘任关系。
8.《教职工岗位聘任协议》重点明确工作岗位要求。《教职工岗位聘任协议》一式3份,学校和教师本人各执1份、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1份存入人事档案。
9.聘任期限为1个学年。聘期为当年度8月1日至次年度7月31日。
10. 当年度校级竞聘于教师调动、新教师配置完成后实施,8月15日之前完成。区级竞聘于8月25日之前完成。
(二)经学校岗位竞聘,未被原学校聘任的,参加区级竞聘,按“转岗”、“待岗”、“拒聘” 规定执行。
1.关于转岗
(1)下列情形之一为转岗人员
①不符合原学校岗位竞聘资格条件,未参加学校岗位竞聘人员。
②参加学校竞聘后未上岗人员。
(2)转岗人员的安排
①由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参加区内指定学校的区级竞聘。竞聘未成的,尽可能在区内学校协调上岗。
②以上都不服从或不应聘的定为待岗,按待岗处理。
(3)转岗人员的管理要求
①转岗人员要服从转入学校的工作安排。
②转岗人员要遵守转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转入学校为转岗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环境和培训,关心其工作和生活,转岗人员享受转入学校教职工同等待遇。
④转入学校对转岗人员进行考核管理,纳入本校的绩效考核序列,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或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转入学校报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批准后终止其聘任关系。
⑤被转入学校解除聘任关系的,定为待岗,按待岗处理。
2.关于待岗
(1)下列情形之一为待岗人员
①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②不服从转岗的。
③转岗期间被解除聘任关系的。
④落聘后无其他岗位安排的。
⑤校级竞聘拒聘的。
(2)待岗人员的安排
①待岗人员要求辞职的,递交个人书面申请,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②由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安排培训学习,提高师德和业务水平。待其完成规定培训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再参加区级竞聘。
(3)待岗人员的待遇
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之内的,扣除待聘期间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
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以上、一年(或一学年)之内的,扣除待聘期间个人所有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学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岗位晋升资格,不得参评高一等级职称。
待岗超过一年的,按《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教师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武教人〔2016〕19号)进行处理。
3.关于拒聘
(1)下列情形之一为拒聘人员
①属于岗位竞聘对象,而本人不应聘的。
②本人要求聘任,但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符或职数已满,经争议调解小组协调,本人既不愿意到指定岗位上工作,又不服从转岗规定,同时不接受待岗安排的。
(2)拒聘人员的安排
拒聘人员按《武进区教职工聘用合同书》和《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教师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武教人〔2016〕19号)相关规定,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本方案由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本方案由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初级中学
2021年6月 29日
附件1:
教职工岗位工作协议
聘任方:常州市武进区嘉泽初级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常州市武进区教职工聘用合同书》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聘任岗位
甲方同意聘任乙方在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初级中学 (单位)
岗位(工作岗位)上工作。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岗位聘用期限为一学年:
2021年 8 月 1 日—— 2022年 7 月 31 日
三、工作要求
1、爱岗敬业,爱生如子,爱校如家,教书育人,工作务实。
2、加强师德修养,与同事和睦相处,关心爱护学生,不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积极配合班主任完成所任班级的各项工作任务。
3、坚持素质教育原则,培养学生各种能力,有机渗透思想品德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4、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全面落实因材施教、分层教学。课堂教学精讲多练,精讲精练,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有效使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保证学生每堂课有练习的时间。
5、认真布置及批改作业,严格按规定控制作业量,练习要精心设计,批改要规范及时,并做到有批必评。
6、认真做好课后辅导工作,提优补缺要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主动与班主任、家长取得联系,相互协调配合提高学生学业成绩。
7、力争完成所教科目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稳中有升。
8、每学期听课节数达到学校有关规定要求。
9、每学期必须整理教学心得,形成教学反思,每学年有一篇教学反思文章交流、获奖或发表。
10、正常参加校内外的教研活动,参与教改实验,参加课题研究。
四、其它事项
(一)本协议作为常州市武进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和乙方依法订立的《常州市武进区教职工聘用合同书》的附件,若双方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亦随之解除或终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给学校或学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 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第二职业(如微商、有偿家教等),经甲方提出,没有改正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其他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
(三)本协议期满后,需续聘协议的(含备案),甲乙双方按“区管校用”的文件精神执行。
(四)本协议期满后,乙方未被甲方续聘的(含备案),按“区管校用”的文件精神执行,由常州市武进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二次竞岗。
五、有关说明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由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年 8月 1 日 2021年 8月 1日
附件2:工作量的核定标准:
(一)嘉泽初中学科工作量的核定
课程 | 初中 |
语文 | 10-12 |
数学 | 10-12 |
英语 | 10-12 |
物理 | 12-14 |
化学 | 12-14 |
生物 | 14-16 |
道德与法治 | 12-14 |
历史 | 12-14 |
地理 | 14-16 |
信息技术 | 16-18 |
音乐 | 14-16 |
美术 | 14-16 |
体育与健康 | 14-16 |
综合实践 | 16-18 |
校本课程地方课程 | 16-18 |
书法课程 | 16-18 |
1、课时标准数。按照教育局文件的浮动范围,都算标准范围。
2、教师在校工作量。教师在校工作总量除周任课量外,还应包括晨间活动、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社团(兴趣小组)活动以及学科相关辅导、作业作业批改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工作量。
(二)行政岗位人员工作量
中小学校级正职人员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50节;校级副职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50节,分管校级副职人员每学年听课不少于70节;中层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二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0节;
附件3:武进区学校编制核定测算表
(一)基本编制标准
学校类别 | 教职工与学生比 | 备注 |
高中 | 1:12.5 | |
初中 | 1:13.5 | |
小学 | 1:19 |
(二)基本编制标准中,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及正副校长、正副书记、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会计处、团队工会、图书馆、实验室、医务室、心理咨询室、计算机等教育设备维护管理人员等所有在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