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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初中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师德考核办法

作者:商战军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5-20

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建设,落实师德考核长效机制,学校决定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师德考核,通过师德考核活动,努力提升全体教师的师德水平,引导教师爱护学生、爱岗敬业,依法从教,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考核对象:全体在岗(含备案、代课)教职工。

二、考核时间段:2023—2024学年第学期

三、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  副组长:商战军  邢亚春

组员:万小东  吴志方  陆忠元  李玉成  王黎明  盛杏妹

周建芬 孙华芳 朱文静

四、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考核内容:主要以《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要求为考核内容共六个方面,详见《常州市武进区嘉泽初级中学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1)。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70—79分)、不合格(6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

(三)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利用网络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恶意炒作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

4、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5、从事有偿家教,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的,或私自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6、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8、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或向学生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0、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1、个人自评。被考核人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我评价,填写《常州市武进区嘉泽初中师德考核表》(附件2)。

2、他人测评。师德考核工作小组以适当形式组织教师、学生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

3、综合评定。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议的情况,在量化的基础上,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综合评分,逐一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公示结果。师德考核工作小组以适当形式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5、存档备案。考核结果公示后,填写《武进区中小学师德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3),存入师德考核档案。

6、权益维护。被考核人对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其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师德考核结果直接与教师职务(职称)晋升评定、岗位聘任、评先评优挂钩。

(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按《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相关处理办法执行。

 

 

 

 

 

 

 

 

 

附件1常州市武进区嘉泽初级中学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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