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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8年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方案

作者:商战军 来源:校长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6-11

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激励我校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市、区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常州市、武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1819号和武教管〔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我校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推荐名额

区教育局分配给我校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1名。武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

二、推荐范围及对象

参加工作已满五年的在职教职工,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已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般不再参加同级称号的推荐,原则上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须在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基础上推荐产生。

三、推荐条件

市、区两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推荐为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推荐程序

1、个人自荐。个人填写《常州市、武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申报表参见附件一、二,纸质稿,A4纸正反打印,一式2份,附word格式电子稿),于2018613日(周三下午五点前交副校长室商战军处)。

2、召开教职工会议,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

3、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个人自荐及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推荐决定上报。

4、公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五、材料报送

常州市、武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相关材料于2018615(周五,一天内)报送区教育局十一楼1106会议室;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初级中学

2018611

 

 

 

 

附件1: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教龄

 

现任

行政职务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主要经历

 

主要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1500)

 


(单位盖章)              

 

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备注

 

 

附件2:武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教龄

 

现任

行政职务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主要经历

 

主要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1000)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备注

 

注:此表须认真填写,电脑A4正反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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